拍卖知识
副标题

一、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拍卖标的: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三、拍卖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依照本条的规定,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一百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3)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4)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5)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

四、拍卖师:指具备拍卖师资格证书、主持拍卖活动的人。拍卖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业知识;

(2)在拍卖行业工作两年以上;

(3)品行良好。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

五、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六、竞卖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八、瑕疵:本意指缺点、毛病,泛指拍卖标的在真伪或者品质方面的缺陷。

九、拍卖的报价方式:拍卖活动中拍卖师的具体运作手段。国内拍卖业常用的拍卖方式主要有:增价拍卖、减价拍卖和密封式投标拍卖三种。

(1)增价拍卖又称“英格兰式拍卖”,它是一种价格上行的报价方式,即竞价由低至高、依次递增,直到最高价格成交为止。

(2)减价拍卖又称“荷兰式拍卖”,它是一种价格下行的拍卖方式,即拍卖时,报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有人应价,即告拍卖成交。

(3)密封式拍卖又称“投标式拍卖”或“邮递拍卖”。是指在拍卖中,竞买人在地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将已经填写好的出价载入密封件送达到拍卖行规定地点,拍卖人统一开标后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决定中标人的一种拍卖方式。